10月27日下午 ,背泰宁县下渠镇上渠村王坑垅毛竹基地,泰宁庭秋风穿林,县下小山竹叶簌簌。渠镇与此处的上渠宁静不同,几百米外的村法村村部会议室里正围绕这片竹林热烈争论。
“10年里找了你十几次,背就抓着20多年前合同里的泰宁庭漏洞拖租金 ,村里人都有意见了。县下小山”
1999年,渠镇上渠村村委会将王坑垅毛竹基地承包给村民丁彩林 ,上渠约定15年内免交承包金,村法村之后按一定数目的背毛竹折款交纳。但这些年丁彩林一直未交过承包金 。泰宁庭10月7日 ,县下小山上渠村村委会一纸诉状将丁彩林告到了泰宁县人民法院。
10月27日,泰宁县人民法院法官马欢欢和书记员将法庭“背”到了村部会议室 ,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。
“一根毛竹你说10块就10块 ?根本卖不了那么高,我说5块。”“山上除了毛竹,其他林木也应该是我的。”“合同上的四至和林权证上不一致,到底以哪个为准 ?”
丁彩林常年在外经商 ,有一套“合同细节达成共识后才能付钱”的处事准则